“肖志军”———只需要将这三个字签在手术通知单上,两条生命也许就能得到挽救。11月21日,北京市朝阳医院京西分院的医生,流着眼泪遵守了法律———家属不签字,医生无权做手术,结果本可挽救的产妇在30多名医生面前生生离去。死者丈夫肖志军因为拒绝签字同意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其怀孕的妻子最终因重症肺炎导致心肺衰竭而死,一尸两命。 ……[详细]
 

最新进展

    北京市卫生局通报了孕妇李某死亡事件的调查结果,孕妇李某死于重症肺炎、急性左心衰竭、肺水肿、呼吸功能衰竭,由于患者未能及时就诊,虽经抢救,死亡不可避免,但剖宫产手术或能挽救胎儿生命。 ……[详细内容]
   

关注点一:肖志军说法

“我们是来看感冒的,不是来生孩子的,还有一个月才会生孩子。”————肖志军

关注点二:医院说法

按照我国相关法规,没有病人或家属签字,医生无权进行手术,强行手术将会给医院带来巨大的风险。 ————医院代表

关注点三:死者父母说法

女儿的死主要责任是医院,肖志军只是导火索, 准备起诉医院和肖志军。————死者父亲

关注点四:社会声音

法律虽然保护了患者和家属的知情权,但同时也限制了医生治病救人的冲动。 ————社会观点

编辑观点

  医生先后进行了两次抢救,大家苦劝肖志军几个小时,他仍不信任医生,不相信专业判断,拒绝签字手术。肖志军确实要承担责任,但小编认为这并不是导致此次悲剧的根本原因,医患关系的紧张以及医疗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注定了肖家悲剧不会只是个例!

  医院和患者是一种合同关系,一方提供服务,一方支付报酬。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医生很难靠精湛的医术,或者到位的服务来赚取更高的收入,一旦出现失误还将承担巨大的精神压力。谁都允许犯错误,但医生不能!生命之托,这个担子确实太重了。而近年来,由于少数医疗工作者的素质低下以及社会过分的批判炒作,医生的社会形象被极大的扭曲。另一方面,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近年来政府和老百姓关注的问题,这也表明了当前的医疗费用确实过高。在医患关系上,双方都是弱者,双方都有顾忌,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谴责任何一方都是有失公允的。

  我们再假设肖志军不贫穷,或者他拥有完善的医疗保障,他还会固执到多次苦心相劝都拒签吗?害怕医生故意过度治疗,怕交不起医疗费也应该是一个原因吧。当李丽云死在病床上的同时,还有多少看不起病的人们躺在孤寂的床上含恨地走向死亡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等性与易操作性是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也是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与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死者已矣,让我们少一些谴责,多一些宽容。把更多的时间用来思考如何建立更和谐的医患关系,更人性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在这个层面上我们才能杜绝更多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