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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难产丈夫不签字手术 母子双亡谁之过?
http://health.cnhubei.com  2007-11-26 9:20:26  荆楚网综合

  肖志军将责任推至医院:“我就是不签字,他们也可以做手术啊!” 京华时报记者 周民 摄

丈夫拒不签字剖腹产 孕妇缺 氧3小时死亡医院束手无策

  “肖志军”———只需要将这三个字签在手术通知单上,两条生命也许就能得到挽救。

  前天,男子肖志军因为拒绝签字同意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其怀孕的妻子最终因重症肺炎导致心肺衰竭而死,一尸两命。

  前天,北京市朝阳医院京西分院的医生,流着眼泪遵守了法律———家属不签字,医生无权做手术,结果本可挽救的产妇在30多名医生面前生生离去。

  昨天晚上,这名34岁的湖南衡阳男子在医院嚎啕大哭,他将这一责任推到医院身上,“我就是不签字,他们也可以做手术啊!”

  男子要剖尸看子

  这一惨绝人寰的悲剧发生在前天傍晚。

  由于肖志军坚持不允许医院进行剖腹产,当晚7点,他22岁的妻子李丽云不治而亡。在李丽云死亡前的两个小时,朝阳医院京西分院(以下简称京西分院)的医生,已经确定她腹中的孩子没有了心跳。

  近30名医生几乎是看着年轻的李丽云和孩子死亡的,虽然她们掌握着医治她的手段,但没有家属签字,手术是非法的。“很多女医生都哭了!”一直在现场的京西分院医务处副主任刘宝玉说。

  昨天上午8点,肖志军出现在太平间,继续做出让人费解的举动。太平间工作人员说,肖志军找到了妻子的身体,趴在上面嚎啕大哭,他不准许太平间将尸体放进冰柜。“他说:‘孩子可能还活着,放进冰柜会把孩子冻死的,我要让医生把孩子剖出来抚养大。’”一名工作人员说。

  其间,肖志军还坚持要将尸体带走,但被拒绝。按照法律,他应该先为妻子办理死亡证明,并在北京火化。

  肖志军的举动, 让太平间的工作人员怀疑他的精神不正常。在16个小时前,所有在京西分院妇产科二病房聚集的医生,都一度怀疑他的精神不正常。遗憾的是,他通过了紧急进行的精神方面的小测试,并在警察面前反应正常。

  “如果我能动,一定要抽他两个嘴巴。”刚刚动过手术,在隔壁病房休息的郭大妈说。所有目睹了前天下午4点到晚上7点那段惊心动魄3个小时的人,都仍然气愤不已。

  孕妇感染重症肺炎

  前天下午3点左右,肖志军和妻子李丽云来到了京西分院。肖志军说,妻子几天前开始出现咳嗽等症状。前天下午,他先是将妻子送到一家个体小诊所就诊,小诊所的医生当即建议他们到大医院去看病。一个事实可以证实李丽云病情的严重。肖志军说,是小诊所的老板急急忙忙开着车主动将他们送到了京西分院。此时,李丽云已经有9个多月的身孕。

  “我们是来看感冒的。”带着100元钱的肖志军首先将妻子送到呼吸科看病。接诊李丽云的是医院呼吸科主任杨汀,他诊断李丽云感染了重症肺炎。这对一个产妇非常危险,呼吸科当即建议李丽云住院。“当时她已经躺不下来了,只能坐在床上喘。”医务处副主任刘宝玉说。

  住院需要交纳押金。妇产科副主任赵会荣说,他们曾经询问肖志军是否有钱,对方回答:“有钱,但在老板那里。”

  由于情况紧急,妇产科随即向医院申请对其进行减免费用入院。在入住妇产科二病房后,医生们诊断,肺炎已经导致产妇的心肺功能严重下降,产妇和胎儿都有危险,必须马上进行剖腹产。

  “如果这时候手术,大概有百分之六七十的可能可以救活母子两人。”赵会荣说。

  按照规定,进行任何手术前,必须得到患者或家属的签字同意。由于李丽云已经陷入昏迷,肖志军成为唯一有权签字的人。当医生将手术单递给肖志军时,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肖志军拒签。

  错过三次手术机会

  肖志军拒签的理由是,“你们把她的病治好了就行,她自己会生的!”

  直到昨天,这仍然是肖志军的重要理由。他说:“我们是来看感冒的,不是来生孩子的,还有一个月才会生孩子。”

  几乎与此同时,李丽云的病情急转直下,她的身体状况已经无法被送到手术室。医院当即将有6个床位的妇产科二病房清空,只留下一个床位。B超、呼吸机等机器全部被运到妇产科二病房。“正常情况下,这是不允许的。”医务处副主任刘宝玉说。京西分院呼吸科、ICU、胸外科多科室的多名医护人员全部守在第二病房和走廊。“得有30多个人,走廊都挤满了。”一名隔壁患者说。

  所有人都在等待,等待肖志军签字。

  刘宝玉说,担心肖志军不明白手术的必要性,她对肖大声说:“人都快死了,你签不签!”

  下午5点10分,李丽云出现了严重呼吸、心肺衰竭,心脏几乎停止跳动。在为她紧急进行了心肺复苏后,李丽云才缓了过来。

  “这是第二次手术机会!”赵会荣说,在产妇刚刚被送到妇产科时,是第一次进行手术的机会。当李丽云第一次心肺复苏后,医生已经听不到胎儿的胎音———这意味着,孩子已经死亡。

  下午5点50分,李丽云再次出现严重衰竭,医生又进行了心肺复苏的按压,李丽云又一次缓了过来。“如果现在做手术,大人还能保住。”赵会荣说。

  “我吓他说,你不答应,出事会把你送到法院的。”刘宝玉说。然而得到的回复仍然是:“她就是得了感冒,感冒治治就好了,她自己能生。”

  众人百般劝说始终没有打动肖志军,他在手术通知单上写上: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

  在第三次手术机会丧失后,悲剧已经不可避免。晚7点20分,李丽云因为严重的呼吸、心肺衰竭而不治身亡。

  刘宝玉说,当李丽云慢慢走向死亡时,多名女医生当场大哭。肖志军也走到妻子尸体前,大哭了一声。“他突然说:‘你们为什么不让我签字?’”刘宝玉说,当时她们都快气死了。

  怀孕女记者力劝不得

  在惊心动魄的抢救期间,10多名隔壁病房的病人和家属目睹了整个过程。《检察日报》女记者吕卫红当时正在住院安胎。在得知肖志军拒签手术单后,她急忙跑去劝说。当时,她看到病房内已经安置了手术仪器,医生戴着医用手套,随时准备手术。李丽云躺在病床上,露在被单外的脚微微抽动。“我亲眼看见,病人的脚还在抽动,人是活着的啊!我受不了,受不了看着一个活人就这么没了,她是有救的!”

  吕卫红苦苦相劝,对方却丝毫没有反应。莫非他缺钱不敢手术?吕卫红转身回到自己的病房,“我们大家给他捐助些钱吧,虽然我没什么钱,家里人看病也要用钱,但我们都愿意捐助他,一条人命哪!”她的建议得到病友家属的赞同。“当时都不敢指责他,只能好言好语地安抚。”吕卫红再次苦苦劝说,“赶紧签字吧。只要你签字,给你一万块钱!”

  吕卫红的丈夫贺先生说,他一度担心肖志军过于紧张而无法做出判断,将他强拽到走廊,让他放松心情。“我握着他的手想让他签字,但他的手肘是硬的。”这是肖志军做出的惟一反应。

  无常肖志军

  肖志军终于有反应了。昨晚6点,他再度出现在医院中。在回答为什么不签字时,他有些答非所问地说:“不签字不重要,重要的是人道啊……我就是不签字,也不能活活地把她医死!”

  在理清思路后,这个一口浓重湖南话的男子解释说,他不愿意签字的理由有两个。一是妻子在病床上,大夫去按她的肚子。“这是医生活活压死的啊!”对此,妇产科副主任赵会荣说,当时医生一直在对李丽云胸骨下多次进行按摩,以帮助她呼吸。当被问到,为什么会认为医生的举动是错误的时候,肖志军只是反复说,不该如此。

  “谋杀!”肖志军大声宣布医生这一举动的性质。

  “医生与你妻子有仇吗?”

  “没有!”

  “有怨吗?”

  “没有!”

  “那医生干吗要害你妻子?”

  “我怎么晓得啊!”肖志军拖着长长的哭腔回答。

  肖志军说,自己拒绝签字的第二个理由是,妻子只是来看感冒,没想生孩子。有记者试图向他解释,肺炎对一个孕妇的严重影响,但他似乎根本听不进去,只是坚持称:小感冒,治治就能好。

  “是他们方法不对,把我老婆害死了。”肖志军一边“控诉”,一边自言自语,“我要找湖南省领导,我有熟人!”

  普通人似乎很难断定他是否正常———前天晚上,医院在苦劝肖志军不得时,一度怀疑他的精神是否有问题,他是否真的是李丽云的丈夫。医院曾经报警,但在警察面前,肖志军表现得思维清晰。

  “他问警察是哪个派出所的。得知是八角派出所后,他说自己是鲁谷派出所辖区的,不归八角管。”医务处副主任刘宝玉说,警方还拿到了肖、李的身份证。经过查实,双方确为夫妻关系。这也最终导致医院不能自行决定进行手术。

  肖志军大嫂苏女士和大姐夫曹先生均向记者证实,虽然与肖志军联系很少,但他“看起来挺正常的,并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贫穷肖志军

  肖志军是否担心高额的医疗费用而拒绝签字?肖志军自己也否认了这一点,他只强调,医生治疗有问题。刘宝玉说,在苦劝肖志军说,她曾经明确告诉他,不用考虑钱的问题。

  但一个事实是,肖志军是个穷人。

  肖志军穿着深蓝色旧上衣,鞋子上满是泥浆,手腕戴着一块硕大的廉价电子表。他说,来到北京是妻子的愿望。“她说大城市好找工作。”肖志军说,他们去年12月到北京后,他先是做保安,月工资750元。今年11月,他来到京西分院附近的一家饭店做洗碗工,月工资700元。“没积蓄,全花光了。”肖志军说,妻子怀孕后,从来没带她看过专门的妇产科医院。只是因为妻子感冒,才去过两次小诊所。

  肖志军说,他曾经给市长热线和一些媒体打过电话,询问是否能不花钱,让妻子住院。“都没有消息。”他沮丧地说。

  他说,自己听说过,剖腹产要花5000多元钱。

  家属决定权过大引发争议

  是否这是一个不可规避的结局———医生遵守法律,就只能生生眼看着患者死亡。相关专家表示,法律虽然保护了患者和家属的知情权,但同时也限制了医生治病救人的冲动。是否有第三条路可走?

  医院无权强制手术

  有没有可能肖志军不签字,医院强行做手术?

  结果是没有。按照我国相关法规,没有病人或家属签字,医生无权进行手术,而一旦强行进行手术,将会给医院带来巨大的风险。

  京西分院医务处副主任刘宝玉说,事实上,在劝说肖志军的同时,他们马上向石景山区卫生局医政处鲁科长汇报了此事。鲁科长随即请示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负责人。最终,京西分院得到的回复是,没有家属签字同意,不能擅自手术。北京市卫生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特别是现在的医患关系如此紧张,没有医院敢“非法救人”。

  记者追问,如果患者当时身边没有家属,是否就无法进行手术。

  “那问题就简单了。”京西分院妇产科副主任赵会荣说,此前有过先例,在没有家属的情况下,如果病人遇到生命危险,在上级领导同意后,有可能为患者进行手术。

  即便如此,这也意味着将面临巨大的风险。“手术成功还好,一旦有问题,医院可能面临数百万的索赔。”刘宝玉说。

  这就是现实,医生们遵守了法律,而患者在他们面前生生死去。

  另一种现实是,医院可能仍将面临诉讼———虽然这可能有些荒唐。昨天晚上,肖志军在医院众多记者面前,在无泪的嚎啕中断断续续地重复着:“我要找律师,要找法医,我非搞到底!”

  专家建议增补法规

  当产妇陷入命悬一线、无法自己做主时,谁来保护她的就医权利?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石景山区卫生局副局长付锐认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虽然有效保护了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权,但同时也部分限制了医生治病救人的权利。他分析说,在家属比医生拥有更多手术决定权的法律语境下,会使得医生对患者即使有明确诊断,也不敢贸然违背家属的意愿给患者做手术。“如果医生那样做了,手术不成功,家属就会将他告上法庭。”

  在付锐看来,目前我国多数患者家属的疾病诊断能力都不如医生科学,因此相关部门有必要制定出台一个增补性的条款,使得医生在常态下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同时,在危急情况下也能有权威力量对家属的不当判断予以制约。“能够充当这个权威的,只能是拥有更多专业知识的医生。”付锐说,这个问题如不解决,肖志军妻子这样的悲剧就有可能再次重演。

  ■回访

  为谋职夫妻谎称兄妹

  “肖志军早上哭着回餐馆,说他老婆死了。我有些怀疑。”在徐家海的印象里,肖志军很可怜,但他的话不能全信,因为他曾为了得到这份工作而撒谎。

  徐家海是京西分院附近五福嘉禾餐馆的老板,肖志军夫妇在此打工。大概在11月18日或19日晚上,肖志军夫妇拎着大包进了餐馆,一人点了一份面条,吃完后找到值班经理,说想在这里打工。餐馆并不缺人,夫妇俩失望地离开。第二天上午,夫妇俩又来餐馆恳求,说可以不要工钱,给口饭吃就行。肖志军口音重,情急之下要过纸笔,边说边写才能表达清楚。“他说这是母亲寄来的,意思是已经走投无路了,没有这份工作,下一顿就没有着落。我心软了。但那女的看起来像是怀孕了,胖胖的。”徐家海说出自己的怀疑,肖志军却没说实话,信誓旦旦地硬说李丽云是他表妹,也没有怀孕,最后还在“保证书”上签了字。他在落款处写着“哥哥:核彬核改名肖志军”。

  拿到“保证书”后,徐家海辞退了两个洗碗工,由肖志军夫妇接替,每人每月700元工钱,分别住在男、女员工的集体宿舍。

  和李丽云同宿舍的工友说,每天半夜都能听到她咳嗽,有时呻吟喊痛。“他俩话不多,感情好像不寻常。”餐馆的员工发现,肖志军总是一人干两人的活儿,从不让李丽云动手。昨天上午9点左右,肖志军哭嚎着出现在餐馆,说老婆死了,是医院治死的。

  徐家海不解,一再追问,肖志军才说出两人是夫妻关系的事实。原来,几年前李丽云曾自杀,被肖志军救下,后来就好上了,并在未征得女方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结了婚。婚后,肖志军去女方家,但被撵了出来。

  目前,肖志军的包裹仍然放在店里,“他说出事后已经通知了双方的家人,(家人)正往北京赶”。(京华时报)

  对话

  私人诊所的医生都说没啥问题的

  昨天晚上9点,朝阳医院京西院区行政办公楼四层会议室仍然灯火通明,医院领导、院方律师、妇产科副主任都在这里接受记者采访。死者阿珍的丈夫肖某坐在会议圆桌的一边默不作声。

  记者:你为什么不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呢?

  肖某:我不懂医,我也不相信医生。他们按我老婆的肚子,还把她的衣服都脱了。她只是感冒了,有点咳嗽,吃点药就好了,私人诊所的医生都说没啥问题的。

  记者:你是什么文化水平?

  肖某:初中

  记者:这是你们的第一个孩子吗?怀孕以来做过产前检查吗?

  肖某:是的,是第一个。从没做过产前检查。

  记者:你是哪儿的人?和阿珍是怎么认识的?

  肖某:我34岁,是湖南衡阳人,和阿珍是同乡。我和阿珍是在2004年认识的。那天她被妈妈打了,要跳楼自杀,我一把抓住了她的衣服。后来我俩就好了,后来就结婚了。

  记者:你俩相差12岁,相处得怎么样?

  肖某:我俩感情很好。去年我们到北京来打工,在衙门口租了房子住,我给人家当保安,还在饭馆刷碗。阿珍什么都不做,因为她怀孕了。

  记者:阿珍临死前跟你说了什么吗?

  肖某:她流着眼泪跟我说,要走。

  说法

  医院无权强迫患者和患者家属接受治疗

  医院在家属未办理交费手续的情况下立即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抢救,并拟采取最积极的抢救措施———手术中止妊娠。但孕妇的丈夫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几十名医生、护士抢救了3个多小时,而最终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这事我们从没遇见过,”副院长赵立强无奈地说,“太特别了。”他还特别查询了相关法律条文:“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治疗权是患者和患者家属的,医院无权强迫患者和患者家属接受治疗。”院方律师则表示,家属拒绝签字手术,就等同于放弃治疗。

  对于肖某的说法,医院妇产科副主任赵会荣解释说:“按压孕妇胸部,那是在做心肺复苏,脱光孕妇衣服,那是为了方便抢救。”

  回放

  阿珍生命的最后3小时25分

  在院方提供的一份患者抢救过程记录中记者看到,满满的三页纸上,记录了11月21日年轻的阿珍走过的人生最后3个小时的路程。

  -16:00:阿珍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她的呼吸、心脏处于衰竭状态,胎心正常。

  -16:20:孕妇心衰加剧,需要手术。院方立即准备好手术室,并叫来了麻醉师。

  -16:30:家属拒绝,并签“拒绝剖腹产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医院当即上报朝阳医院、区卫生局、市卫生局。

  -16:40:再次说服家属,遭拒绝。

  -16:45:患者出现呼吸困难,心率145次,血氧下降,意识模糊。

  -17:00:血氧继续下降。胎心未闻及。再与家属交代病情。

  -17:05:家属拒签。

  -17:15:患者烦躁,意识不清,瞳孔对光反应迟钝。医生立即联系手术室,准备就地剖宫,家属拒签。

  -17:30:患者心率为0,血压测不出,立即心肺复苏。

  -17:47:上呼吸机。患者家属仍然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18:00:医生强烈要求给患者实施剖宫手术,但家属拒绝。

  -18:24:胎儿彩超未见胎心搏动,考虑胎死宫内。

  -18:55:心跳再次停止,抢救后不能恢复自主呼吸。

  -19:25:孕妇心电图呈直线。

  权威声音

  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工作人员昨晚表示,目前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专家说法

  家属坚决不同意手术那属于放弃手术治疗

  一位多年从事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对这一悲剧的发生表示:“这种情况我们还从没遇到过。”他介绍,一般情况下,当患者病危抢救需要手术时,如果家属不在场,那么医院就需要通过一个相关程序,决定给患者进行手术。但家属在场,性质就不同了,决定权在家属。如果在医院明确告知患者病情的情况下,家属仍然坚决不同意手术,那就属于放弃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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