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尊重生命就是第一法则
随着两个生命的逝去,有关肖志军和医院谁该为此事负责的争论在网络上展开。不少法学专家认为,这个事件反映出“生命第一”的原则应该始终是基本的行为准则,通过这个案例,有关法律有必要考虑进行相应的变动。
“这个事件再次涉及情与法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皮艺军教授认为,既然法律规定病人家属有权拒绝时,其权利也应该得到尊重,肖志军“涉嫌过失杀人”的提法不妥。
皮艺军说,法律的相关规定并没有说明如果医院采取的措施是科学和正确的,但又必须违反当事人家属的意愿,是否承担责任。“法律应以病人的生命为最高原则,任何法律和规范都应为生命服务。”皮艺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