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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执行最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 价格平均降幅逾60%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2日14:34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 林琳 通讯员 黄珊) 记者从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全省自1月1日起正式执行最新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新增药品涉及癌症、罕见病、肝炎、糖尿病、耐多药结核、风湿免疫、心脑血管、消化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将大幅降低大病患者经济负担。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对接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与原先执行的目录相比,这次目录调整常规准入部分共新增148个品种。国家通过药品集中谈判,又将97种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价格平均降幅达60.7%,其中肿瘤、糖尿病等治疗用药的平均降幅在65%左右,三种丙肝治疗用药平均降幅在85%以上,27个续约成功的国家谈判药品价格降幅约26.4%。省医保局介绍,新版医保新增药的品种涵盖了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以及近年来新上市且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药品。

湖北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负担,武汉市医保局、武汉市人社局将目录内药品先行自付比例确定为20%,原有省级先行自付比例超过20%的,按20%执行;原有省级先行自付比例低于20%的,仍按原先行自付比例执行;参保人员使用谈判药品,按确定的先行自付比例自付后,再按乙类药品支付;原未设置先行自付比例的,按乙类药品支付。

据武汉协和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主任医师童巧霞介绍,自从有了小分子直接抗病毒药物之后,丙肝的治愈率提高了很多。新医保目录把三个治疗丙肝的新药纳进去后,原来要三四万甚至六七万一个疗程的药物,现在患者一个疗程的药费只需要数千元、万余元即可,一个疗程的药费降低了数万元,极大减轻了患者的负担,今后用得起先进药的患者会越来越多。

据悉,省医疗保障局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指出,全省将严格执行国家谈判药品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支付标准包括了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协议有效期满后按照国家医保有关规定调整支付标准。对部分国家2017年谈判准入、本次谈判中未能成功续约的药品,为做好临床用药的替代衔接,合理保障群众用药连续性,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始使用未能成功续约药品的患者,制定过渡期,2020年6月30日截止,在此期间内医保基金可继续支付,同时指导定点医疗机构适时替换治疗药品。

【责任编辑:孙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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