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林琳 通讯员周黎)“门诊重(慢)症定点药店是否有精神疾病的药品销售?”疫情期间,武汉市多家定点药店接到患者咨询。3月2日,记者多方了解得知,由于武汉市所有药店均没有销售精神疾病药品的资质,精神疾病重症患者须去医院购药。目前,全市多家医疗机构开通门诊重症慢病患者就诊和药品配送服务,全市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31210人。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精神疾病类药品,需要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记者从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目前武汉市所有零售药店,都没有取得精神药品销售许可。
“即使是特殊时期,也不能让精神疾病患者断药,按时就医取药可以防止患者的精神波动。”武汉精神卫生中心院长李毅表示,疫情防控和治病医人一定要两手抓。精神疾病患者一般要在医生监督下服药,同时要按时就医复诊。医院的医师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检查和及时调整药物,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用药安全更有保证。
目前武汉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有精神专科门诊的医疗机构59家,提供精神专科住院服务的有20家。经武汉市医保信息系统搜索和向医疗机构电话询问,疫情期间,武汉市基本医疗门诊治疗精神疾病重症正在开诊的医院有: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市优抚医院,武汉市武东医院,武汉市汉阳医院,武钢第二职工医院,武汉东方博德精神病医院,武汉楚康精神病医院,中部战区总医院,以及各新城区人民医院。精神类相关药品供应正常,就医患者均可正常购药。
当前,因社区封闭,部分患者无法前往医疗机构购药。虽然社区可以提供代购服务,但患者担心暴露个人隐私,不愿向社区提出申请。为解决疫情期间精神疾病患者用药问题,帮助在疫情期间不能出门就诊的精神疾病患者,武汉市医保局已联系开通互联网诊疗服务,且具有精神疾病诊疗资质的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协调该院将精神疾病患者就医购药纳入互联网诊疗和药品第三方配送服务范围,方便精神疾病患者就医购药。
同时,武汉市卫健部门正协调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为精神障碍者提供互联网诊疗和药品第三方配送服务,方便精神障碍者接受治疗。各区防疫指挥部也在积极组织社区居委会,为精神障碍者到医院精神专科门诊复诊开药提供帮助,对医疗机构通过快递公司为精神障碍者配送到社区的药品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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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种重症精神疾病
痴呆、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慢性酒精中毒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躁狂发作(伴有精神病性症状和冲动行为)、双相情感障碍、抑郁发作(伴有精神病性症状和自杀行为)、复发性抑郁障碍(伴有持续和严重社会功能损害)、精神发育迟滞(中度及以上)、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
相关规定
《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规定:“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精神卫生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精神障碍信息分类报告和管理系统”“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创造条件,方便精神障碍者接受治疗”“精神障碍者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提供帮助”“政府部门、医疗机构、与精神卫生工作相关的其他单位及人员应当依法保护精神障碍者的隐私权”。
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综发〔2020〕70号)规定:“综合管理小组要密切关注居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情况,可采取网络视频、电话沟通等方式与患者和其家属进行联络,主动做好社区管护和服务。对在封闭管理区居住的患者,要主动了解患者服药需求,协助采取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邮寄药品,或将药品送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管理小组代取药、送药上门等方式,帮助患者持续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