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林琳 通讯员 胡琼之)7月25日,记者从武汉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坚持欺诈骗保“零容忍”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重点领域专项检查(下称“专项检查”),系统排查武汉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拉拢、诱导享受医保救助待遇的困难群众(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症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虚假住院、挂床住院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武汉市医保医疗机构及个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最高奖励20万元。
重点打击诱导困难人群“虚假住院”
据介绍,本次专项检查将对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其中,重点检查我市医保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职工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室)等2022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
(一)收集医保卡(码),虚构病人、病情问题;
(二)拉拢、诱导参保人员(特别是享受医疗救助的困难人群)虚假住院问题;
(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问题;(四)伪造医学文书问题;
(五)未按照出入院指征收治病人、小病大治问题;
(六)以骗保为目的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问题。
大数据精准锁定问题线索
本次专项检查要求医疗机构作为医保基金使用的主体,要主动承担起自查自纠的责任。7月底前,全武汉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围绕专项检查重点内容,严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主动退回违规医保资金,“主动足额退回违法违规所得、全部整改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处罚”。
在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基础上,相关部门将对自查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结合数据筛查分析结果合理选取被检对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费用结构相似、低收入人群占比高、总额较大、诊断趋同、享受医保特殊待遇的困难人群住院异常以及住院病人同进同出等现象将作为大数据线索筛查重点”,对于核查检查中发现仍然存在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将按照行纪衔接、行刑衔接相关规定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
鼓励举报欺诈骗保行为
目前,武汉市已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去年实施的武汉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武汉市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电话
序号 辖区 举报电话
武汉市 027-59598543
江岸区 027-82288581
江汉区 027- 85587533
硚口区 027- 83801832
汉阳区 027- 84860647
武昌区 027- 88930037
洪山区 027- 87569770
青山区 027- 86861663
东西湖区 027- 83096117
江夏区 027- 87902794
蔡甸区 027- 84906939
黄陂区 027- 61000648
新洲区 027- 89353977
东湖高新区027-65563452
武汉经开区027- 84851178
长江新区027- 85998859
东湖风景区027- 8632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