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6月22日讯(记者谢玲 通讯员沈佳)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湖北省物价局联合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付费实施范围,覆盖到辖区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据省物价局人士介绍,各地在以往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付费实施范围到辖区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已经确定二级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标准的,要做好新纳入医院实施前统一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及代码等配套准备工作;没有确定二级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标准的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计、人社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扩大按病种收付费实施范围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据悉,全省各地可根据实际选取更多数量的病种纳入按病种收付费管理,逐步减少按项目收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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