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健康频道 > 医院新闻

买进口抗癌药审核严格 江城部分医院备药不足异地买药报销仍有点难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1日07:31 来源: 楚天都市报

图为医生展示抗癌药

楚天都市报记者李曼英郑晶晶陈媛

摄影:楚天都市报记者王永胜

进口抗癌药零关税,越来越多的进口抗癌药进入医保……国家的好政策相继出台后,已取得明显效果。下一步,政府和医院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正确用药,让好政策落到实处?这是社会尤其是癌症患者非常关心的问题。

有患者欲盲目试药遭拒

抗癌药不是想用就能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肿瘤科医生坦言,有些癌症晚期患者,适合使用的抗癌药物非常有限。但随着进口抗癌药越来越便宜后,有患者开始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他们听到其他患者说某种进口抗癌药很有效,或者看到广告宣称某种进口药效果好,即使医生明确告知他们不具备适应症,还是想多试几种,期待奇迹发生。“患者通过一些不正规途径开处方,既造成用药风险,也带来药物资源浪费。”这位医生说。他提醒,如果用错药物,会贻误病情,得不偿失。遇到患者请求开用药处方时,他和同事们都会拒绝。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肿瘤中心主任宋启斌教授表示,让老百姓用得起好药,是国家努力在做的事;而医生要做的,是让患者把药物使用好、使用得合理恰当。各级职能部门也要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让好政策落到实处,真正体现效力。

买进口抗癌药审核严格

保障供给真正需要的人

连日来,楚天都市报记者走访武汉多家医院发现,无论是在医院还是定点药房购买进口抗癌药,审核都很严格。

49岁的刘琳(化名)在新洲一家民营企业上班。2018年7月,她发现左侧乳腺有肿物,服用中药治疗未果后,她来到武昌一家三甲医院就诊,被确诊为乳腺浸润性癌,且肝、肺、脑有继发性肿瘤。治疗过程中,她使用进口靶向抗癌药曲妥珠单抗。该药已被纳入医保,价格也比以往大大降低,这让家境并不富裕的她压力稍减。“我发现,用药审核越来越严格了。”刘琳说。她第一次去定点药店买药时,除了按要求带着特药申请表、诊断小结外,还请医生开了处方,并盖上医院的公章。药店一一仔细审核后,才将药卖给她。另外,她一次只能买一个月的用药量,一次处方仅在3天内有效,超过时间的,照样买不到药。

黄陂肺癌患者张先生也有类似经历。无论是在医院还是定点药店,他购买所需的进口抗癌药克唑替尼时,审核都很严格。“虽然这对我们来说有点麻烦,但纳入医保的药品都很珍贵,审核严格一点,就可以让保障药品用到真正需要的患者身上。”张先生说。他和病友们都对这种审核流程表示理解。

江城部分医院备药不足

异地买药报销还有点难

接受记者采访时,多位患者反映,一些医院备药不足,给患者增加了额外的麻烦。

来自武穴的张女士,患有右侧乳腺浸润型导管癌,需要使用进口抗癌药拉帕替尼。但由于医院缺货,她不得不去药店购买。“按照规定,只有享受武汉医保的重症患者,在武汉的药店购买这种药,才可以直接进行医保报销。”张女士说。尽管拉帕替尼已被纳入医保,但如果她使用的药物不是在医院住院时所开,原则上没有办法在武穴走医保报销程序。她担心,自己可能无法享受该药进医保的福利。

患者韩先生反映,在定点药店购买抗癌药,还存在治疗“真空期”的问题。他说,已进入医保的进口抗癌药,需要患者拿着医保卡去定点药店购买,才能享受医保报销。而一些住院患者,一开始没想到用某种药,住院期间又想用了,根据一些医院的规定,要先办理出院,才能去购买。而且,出院一周后才能再入院。这在无形中形成了规范治疗的“真空期”,患者存在病情恶化的风险。“希望进口抗癌药之类的特殊用药,不纳入医生的药占比考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由于医生有药占比考核,一些医生有时不得不让患者去定点药店买药。此外,医院也面临着医保定额结算的难题。住院报销的比例越高,医院超支就会越多,一些医院担心,一旦当期医保定额超标,超出部分要由医院或医生买单。基于这些原因,部分医院才会故意备药不足,出现“药物进了医保却进不了医院”的现状。

因17种抗癌药医保超标

医院将会得到合理补偿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职工医疗保险科工作人员介绍,《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特药定点医院要严格按照特药使用范围,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备齐特殊药品,不得要求住院患者到门诊或其它医药机构自费购买特殊药品,一经查实,从定点医院结算费用中相应追回参保人员购药费用,并将违规情形纳入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处理。特药药店要严格执行特殊药品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根据参保人员用药登记情况备齐特殊药品,做好参保人员外配处方审核、用药信息的登记和配药等各项工作。

对于有的医院因医保定额引发的药品缺货现象,这位工作人员称,2018年11月印发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明确指出,各统筹地区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做好17种抗癌药配备,依据临床诊疗原则,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保障参保者特别是特重大疾病患者的用药权益,确保药品供应。因17种抗癌药纳入药品目录等政策原因导致医疗机构2018年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总额控制指标的,年底清算时会给予合理补偿,并在制定2019年总额控制指标时综合考虑抗癌药合理使用的因素。

此外,今年1月10日,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就17种纳入医保目录的抗癌药在医院的供应保障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卫健委正积极推进17种降价抗癌药进入临床,下一步还将继续指导医疗机构加强谈判药物配备。

患者 医院 抗癌药 医保 用药 【纠错】编辑:admin

Copyright © 2001-2018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在线投稿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